丹尼斯罗德曼(丹尼斯罗德曼)

2023-02-13 22:30:08    作者:篮球大师

机车罗德曼全名

机车罗德曼全名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绰号叫大虫,虽然只有两米零一的身高但却是nba历史上有名的篮板王,单场抓过34个篮板哦,职业生涯场均13.1个篮板。罗德曼还参加过越战,是一名飞行员。罗德曼也是一个二轮奇迹,当年在第27顺位才被选中,但在2011年入选名人堂。此君不仅场上作风彪悍,场下更是绯闻不断,与麦当娜的绝配更是轰动一时,正是由于生活不检点,这也导致了其在2012年宣告破产。

为什么罗德曼的外号叫“大虫”啊?

为什么罗德曼的外号叫“大虫”啊? 虫者花也,是更多的体现他的纹身 花和虫子一起并存是什么意思 但是表转折,同时一般表并列或递进。 就这两句来说,第一句更好,因为聪明是一种优点,而缺乏勇气是一种缺点,用转折更合适。 花大虫--罗德曼资料 基本资料 姓名:丹尼斯-罗德曼 英文:Dennis Rodman 生日: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3米(6英尺8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高中:德州达拉斯市南橡树崖高中 大学: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命中率37%。 NBA第一狂人—丹尼斯·罗德曼 无论刺怎样怪异的纹身,弄怎样新奇独特的发型,或是戴多么前卫的首饰,要想玩酷,整个nba没人能超过他,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他是个疯子、痞子、变性恋!他我行我素,他会在2万人前痛哭流涕,也会在2万人前挥舞拳头!他抢篮板球神乎其神,却不屑于得分,他就是NBA有史以来最另类,最有个性的人——丹尼斯·罗德曼! 拥有5枚NBA总冠军戒指,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他总是知道如何调动观众的情绪,观众也总是为他而疯狂 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著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 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队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才,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在活塞队,罗德曼本应快乐,因为仅过2年后,他便与托马斯等巨星一起两夺NBA冠军,2次入NBA最佳阵容,7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也是顶天立地的一巨星,可他在NBA内没有朋友,孤独得像一个初恋失败的少年。只有当时活塞队的教练查克·戴利理解他,知道他一个男人的胸膛里跳动着一颗孩子的心,所有的感情都写在脸上。后因教练的离去,罗德曼无心战斗,于1993年转会马刺队。 当1995年,这个最调皮捣蛋的NBA球员被一支最讲究纪律,最强调团结的公牛队招募时,人们大感惊讶,而罗德曼继续上演他的好戏,助队3夺NBA冠军。他自己从1992-1998年,7夺NBA篮板球王称号。但罗德曼最富盛名的是他的变幻莫测的头发和NBA最多的纹身。据说,他第一次染发、纹身是为了表示对妻子的爱。 1986年以第二轮第27顺位入选底特律活塞队。 1987年平均每场11.6分,8.7个篮板,是他唯一个得分比篮板多的赛季。 共效力过五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公牛队。共背过四个号码:10( 活塞队 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70(小牛队) 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 -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NBA圈到底有多乱,皇帝御女两万,花大虫彻夜不眠 NBA都是有钱人了,有钱人的世界当然混乱。再加上身体都很好,如果你有钱你也可以这样的 花虫怎么治 可以喷一些啤酒,或是把敌敌畏用水稀释一下喷在花上也行。 撒菸灰也可以。 有一种虫名叫花媳妇,请问它吃什么? 花媳妇通常是指蜡蝉科的虫子。以成虫、若虫群集在叶背、嫩梢上刺吸危害,栖息时头翘起,有时可见数十头群集在新梢上,排列成一条直线;引起被害植株发生煤污病或嫩梢萎缩,畸形等,严重影响植株的生长和发育。 花姑娘,指瓢虫。七星瓢虫等少数品种是益虫以蚜虫等为食;其余为害虫,吃植物,另有极少数的以植物病菌为食。 养的花里面长了小虫子怎么办? 每个卖花的地方都有卖杀虫的东西的,有好几种的,你去买点药水喷一下就好了,只需要几毛钱 关于花姑娘这种虫子的资料 斑衣蜡蝉 Lycorma delicatula 同翅目蜡蝉科的昆虫。 后翅颜色鲜艳,在警戒态或飞行时会露出后翅,故得此名。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花被虫虫咬了,不知道是什么虫,该怎么办啊? 抽过的菸头,用水泡,等颜色变了,用那个水喷叶子,能防虫,而且对植物本身也没什么伤害 或者用镊子把虫子抓住然后灭了 这是什么虫 臭大姐

坏孩子军团系列之——“篮板怪兽”丹尼斯.罗德曼

这或许就是球迷最熟悉的罗德曼 罗德曼全裸出镜 丹尼斯·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司职大前锋,人送外号"大虫"(The Worm) 。丹尼斯·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在底特律他奉献了他的七年青春,在内线干着防守的脏活苦活,靠着他那不算高大但是充满天赋的身体以及出色的技巧保护着活塞的篮板,辅助活塞队在1988-1990年连续三年杀入总决赛,并且在89-90期间夺得两连冠。 略显低落的罗德曼 在日本漫画灌篮高手中,湘北队的“大猩猩”赤木刚宪跟樱木花道说:“控制篮板球的人,就能控制整场比赛。”在罗德曼那个年代里他就是抢篮板的“神”,尽管罗德曼连续七年拿到NBA篮板王要从1991年说起,但是在活塞队连续杀入总决赛的那些年里他的篮板能力已经炉火纯青了。 罗德曼咬牙庆祝 大部分人对于罗德曼的印象,大多可留在头上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标新立异的穿着以及火爆的脾气,完全就是街头坏小孩的代表。实际上,罗德曼如此奇怪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的成长环境。丹尼斯·罗德曼出生于新泽西的一个贫民家庭,成长在达拉斯,自小父亲就离家出走,这也是造成他后来怪异性格的主要原因。罗德曼的父亲菲兰德·罗德曼曾参加过越战,是一名空军飞行员。罗德曼3岁时,他的父亲抛弃了家庭,在随后的日子里与4个不同的女人陆续生育了27个孩子;他的母亲雪莉则靠做散工养活家人,有时甚至要身兼4份工作。罗德曼在1997年出版的自传《我行我素》中也曾经表达过对父亲的怨恨。罗德曼与两个妹妹黛布拉和金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奥克利夫区成长,这个地区在当时被视为是达拉斯最脏乱差的地方。罗德曼与两个妹妹从小在一起成长,罗德曼非常依恋母亲,4岁时仍不愿离开母亲去托儿所。依照罗德曼的讲述,母亲雪莉更疼爱两个妹妹,她们两人在篮球上的天赋和造诣都超过罗德曼,因此无论他与妹妹们走到哪里都成为被嘲笑的对象,他觉得他被淹没在了这个全由女性构成的家庭中。罗德曼的两个妹妹黛布拉和金分别进入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和斯蒂芬奥斯汀州立大学,后来都入选过全美最佳阵容。 青少年时期的罗德曼 罗德曼读高中时,遇到后来执教德克萨斯农机大学的教练加里·布莱尔,然而罗德曼并不被看好,据他自己回忆,甚至连上篮都不会的他虽然被纳入学校篮球队,然而要不就是坐冷板凳,要不就是被挤出阵容。高中毕业后,罗德曼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75米。他只能在达拉斯沃尔斯堡国际机场做守夜员,惊奇的是,在这期间他的身高猛增。两年后便暴长到2.03米。于是凭着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然而,造化弄人,后来他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于是劝他继续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正式开始系统地接触篮球。 大学时期的罗德曼 经过大学的刻苦训练和比赛,罗德曼自信心大增,球技也是突飞猛进。底特律活塞经过对罗德曼充分的观察在1986年NBA选秀大会上第二轮第27顺位选中了他,身穿10号球衣。 1986-87赛季是罗德曼的第一个赛季,在NBA只是替补角色,平均上场只有15分钟左右。 活塞在1987-88赛季的季后赛中被难以战胜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在抢七大战中所淘汰,但是罗德曼在比赛中对凯尔特人头号球星拉里·伯德的防守有着相当不错的表现。 罗德曼拼抢篮板 到了1988-89赛季的罗德曼似乎展现出其明星潜质,防守比以往更出色,救球时多次冲出球场广告牌。此年罗德曼取代达特利成为了首发小前锋,主要防守对方的主力得分手。而这次变阵也取得了巨大成功,活塞在这一年成功复仇洛杉矶湖人队,一举拿下NBA总冠军。 1989-90赛季的罗德曼的篮板能力更进一步,赛季所抓得篮板在兰比尔之后列全队第二,同时他也帮助活塞队连续第二年淘汰了年轻的芝加哥公牛并最终夺得了活塞队史第二座总冠军。 当年的杂志封面 公牛时期的罗德曼 在这之后尽管活塞巅峰不再,但是罗德曼的个人能力却越来越强,也成为了更大牌的球星。他在1990-91赛季首次夺得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荣誉,接下来的赛季他成为了队内篮板王,这个时期罗德曼开始了他疯狂的七夺篮板王的高光阶段。1993年,活塞彻底推倒重建,罗德曼也被交易到了马刺,他开始了他的流荡生涯。在后来的公牛后三连冠中罗德曼同样也是主角之一,尽管他一直在流荡可他也一直很风光。他的职业生涯长达二十年,拿到了5座NBA总冠军奖杯,关于防守的奖项他也是拿到手软特别是两个最佳防守队员和七连篮板王,在2011年底特律活塞为他举行了球衣退役仪式。 罗德曼10号球衣退役仪式 穿衣打扮任性的罗德曼 正式场合仍然如此 丹尼尔.罗德曼实在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在他身上有太多东西可以聊了,他一直是球迷津津乐道的老球星之一,可以聊他的篮球生涯,可以聊他的风流韵事,可以聊他的奇装异服和彩虹般的发型,可以聊他的政治生活......总之,关于罗德曼的每一件事总是新鲜感爆棚。

罗德曼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中起到什么作用?

丹尼斯·罗德曼,外号大虫,可能是NBA 历史 上最具争议的球员,不仅仅在场内厉害,场外也有很多风云,至于罗德曼在公牛队第二个三连冠中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们来看看

首先, 篮板上 ,罗德曼1995年从马刺转会到公牛队,这公牛队的这三年,延续了之前篮板王的称号,最终连续7年荣膺篮板王,要知道他只有201cm,要知道他面对的都是谁,卡尔马龙,这位体重250磅,身高206的大前锋!还有奥尼尔,巴克利等这些吨位的巨星球员!看下罗德曼这三个赛季的数据:

其次, 防守上 ,在95-96赛季,这一年,乔丹复出,再加上罗德曼的到来,帮助球队拿下当时创造 历史 的72胜,罗德曼也和乔丹,皮蓬共同入选赛季最佳防守一阵,一个队三个人入选最佳一阵,这什么概念,还让别人怎么玩!可见罗德曼的防守多强;在季后赛中,对位的是216cm的体重150公斤的大鲨鱼奥尼尔,奥尼尔在当时也是无解的存在,罗德曼帮助公牛队淘汰魔术,在总决赛更是助球队横扫超音速队,夺得三连冠中的第一冠!,在96-97赛季,马龙场均可以拿到27.4分,9.9个篮板,力压乔丹获得当季的MVP,还进入最佳一阵和最佳防守一阵,也带领球队获得 历史 最佳战绩,最终和公牛进入总决赛,在罗德曼的防守下,马龙的总决赛的平均数据下降到23.8分,最后一场比赛只得到21分!到97-98赛季,届时罗德曼已经37岁,对位的35岁的马龙,虽然罗德曼在总决赛上的数据比常规赛下滑,但是防守上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最后依靠乔丹那世纪一投“the shot”完成绝杀,成就公牛队第二次三连冠!

最后,三角进攻就是建立在乔丹,皮蓬,罗德曼之上的,罗德曼抢篮板,皮蓬策应,乔丹致命一击!

其实在公牛队,罗德曼一直充当的角色,是一个巨头型“蓝领”选手,但是他的作用是公牛队少不了的,他的防守,他的篮板以及他的激情!所有的脏活累活他全干,得分不是他的强项,却能入选名人堂,但有些东西并不是数据能体现的,比如说那著名的平行球场的救球,和对方核心对抗中摔跤,在球场上玩命,是他的标签,所以他就是那个时代最好的防守球员之一!

罗德曼:如果没有我,公牛队不会完成第二个三连冠!第二个三连冠期间连续三年篮板王,队内禁区守护神,防守对方头号球星,可以说罗德曼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期间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乔丹纪录片最后之舞的更新,乔丹第二个三连冠内容公布,里面有乔丹依旧无解的表现和主教练菲尔杰克逊的临场指挥。但是你无法忽略场上这个染着黄毛的罗德曼的拼命发挥,让我们先看看三连冠期间罗德曼在场上无解的数据:

1995-1996赛季: 公牛队打出72胜10负的傲人战绩,罗德曼场均5.5分14.9篮板(5.6前场篮板)面对幼年鲨鱼公牛4比0轻松横扫,很大一部分功劳是罗德曼在内线用不断地骚扰,限制住了奥尼尔,拼命去争抢任何一个篮板球,不放过任何一次球权机会,这也使得公牛队轻松赢下当年总冠军!

1996-1997赛季: 场均5.7分16.1个篮板(5.8个前场篮板),今年总决赛对阵的是爵士硬汉卡尔.马龙,在面对身体素质在联盟最顶尖的大前锋,罗德曼用实力诠释了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可以说那年的总决赛简直就是马龙和罗德曼的摔跤大战!

1997-1998赛季: 场均4.7分15.0篮板(5.3前场篮板),又是在总决赛再一次遇见爵士,还是那个马龙,还是一样的肌肉大战。罗德曼用自己的身体为公牛的三连冠铺好了基础,有他在的禁区,对方的得分永远不会太轻松!

其实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罗德曼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期间是典型的蓝领球员,专注于防守和篮板。可以说,他将皮蓬和乔丹的进攻能力彻底释放出来,不用再考虑防守端的压力,场均30+的表现也证明了乔丹恐怖的得分能力。在这恐怖的得分背后,是罗德曼用拼命的态度和强硬的防守争取而来的,所以说我认为罗德曼在乔丹三连冠期间的作用无可替代!

总结:如果说乔丹是第二个三连冠球队中最强的矛,那罗德曼无疑是最中最强的盾。矛和盾自古以来都是相辅相成的,缺了谁当年那只所向披靡的公牛都可能被挑落马下。所以说我认为罗德曼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期间地位是至关重要的,缺了它或许乔丹真的很难完成三连冠的伟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罗德曼的表现,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时期,罗德曼连续三届荣膺篮板王。值得一提的是1992年到1998年,他连续七届荣膺篮板王,媲美张伯伦。 众所周知,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能力,因此得分是他的软肋。但是他在球场上从来不缺乏激情和拼命精神,是公认的篮板痴汉。经常得分不上双,篮板上双是家常便饭,典型的篮板高出得分的奇葩数据。罗德曼对篮板的痴迷程度让人瞠目结舌,他最擅长的是点拨球拼抢篮板:由于他身高只要2.01米,与对方中锋拼抢篮板身高不占优势,但他会利用自己的弹跳能力先将球点拨到自己的有利位置再控制它,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他连续起跳点拨球抢篮板的精彩情景。 罗德曼曾说:“我根本不懂三角进攻,只知道抢篮板,然后把球传给乔丹。”由此可以窥见罗德曼的痴迷程度和篮板球功力。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罗德曼的数据:以1995~1996赛季以例,他为公牛出战64场,场均5.5分14.9个篮板,投篮命中率48.0%,出色的完成了拼抢篮板的本职工作。罗德曼不仅是一名篮板痴汉,也是一名铁血防守者。 罗德曼发家于底特律活塞,属于坏孩子军团的一员,是公牛的死对头。他为活塞队的两连冠(1989,1990)立下汗马功劳,在防守乔丹方面颇有心得,也一贯秉承了 “乔丹法则” 的优良传统。来到公牛后,罗德曼一如既往的发扬其优良传统,在1995~1996赛季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一阵,其防守功力可见一斑。其实他的防守和篮板源于其拼命精神,可以说现在NBA根本没有像他那种拼命精神。有一次篮球差一点出界,当所有球员都放弃的时候,罗德曼竟然没有放弃,他飞扑出去与篮球平行一线,将球就回来,全场的人都惊愕了下巴, 这就是著名的“平行救球”。公牛王朝的进攻行云流水,防守更是固若金汤,而罗德曼将其本身的铁血防守融入公牛的篮球体系。据说,罗德曼凭借其个人魅力征服过麦当娜。

直抒胸臆:罗德曼在公牛队是乔丹之后的防守屏障和进攻跳板。 简单的介绍一下罗德曼:在他14年的职业生涯中,罗德曼共5次夺得NBA总冠军,2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2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2次荣膺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7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一阵,1994年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二阵,1991-98年间,连续七年获得NBA篮板王的称号,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位列NBA 历史 篮板榜第22位,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2011年4月2日,丹尼斯·罗德曼的10号球衣被活塞队退役。同年8月13日,罗德曼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纪念堂。

从罗德曼的个人履历来看,防守和篮板是他在NBA赖以生存的看家本领。在90年代的NBA崇尚身体对抗,每一个球队都希望有一个这样的球员来保护内线,罗德曼如果没有他那乖张的性格,绝对能够取得更多的荣誉。

放眼当时的联盟,符合乔老爷子要求的球员,罗德曼的特点正好对得上,唯一的难点在于罗德曼的场外因素很多,容易影响更衣室的氛围,这些在主教练杰克逊的眼里反而成为了加分项 :“我认为从来没有人跟丹尼斯坐下来好好谈过。而事实上他有热忱、有能力。而我知道他会把事情做好。”

95-96赛季罗德曼场均14.9个篮板球连续第五次荣膺篮板王,和第一次复出的乔丹联手将公牛的胜绩从前一年的47胜35负到72胜10负,提高了整整25场比赛的胜利, 罗德曼来到公牛的作用立竿见影,也不得不佩服乔丹的人格魅力在这里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罗德曼的身体天赋,其实一般。203公分身高、95公斤。身高体重,无一出众。弹跳力也不能说好,力量也不算恐怖。其出色的能力在于:柔韧性、协调性、弹速(而非弹跳高度)、灵活性,以及耐伤。

罗德曼是史上最全面的防守者之一。单防能从2号位防到5号位,乔丹到鲨鱼他都能防。

平衡能力和协调能力出色。下盘重心极稳。步伐不正规但老辣。卡位+快速移动到位+起跳的能力天下无双。快速轮转补位,老活塞体系里,兰比尔是钢筋,他是水泥。

乔丹曾这样评价过他:“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都没办法。”

在进攻端罗德曼就是前场篮板大师,而且他的走位和策应一直被低估。无球走位非常出色,传球极佳,公牛时期的突破分球和击地助攻都让人叫绝。史上最好的补篮选手之一。

假摔宗师。破坏对手情绪的大师。非常hustle,热血型比赛的发动机。一等一的篮球智商。掩护出色。反正一切不需要持球运作的篮球技巧,他都是大能。

一个能和金正恩平起平坐的男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把他放在公牛,就相当于是清洁工,把乔丹和皮蓬打碎的球队像收垃圾一样再用扫帚清理一遍,放到垃圾桶里,而且还泰然处之,就像他说的: “篮球是简单的,篮球以外的才不简单。” 这样的人才确实找人稀罕啊!

罗德曼!一位让球队管理层都头痛的球员,桀骜不驯以及特立独行的个性,让人记忆深刻。

篮球是一个团体的运动,强如 乔丹 那样不可一世的球星,也必须要有适合的副手才能够顺利的拿下冠军。

而罗德曼是除了皮蓬之外,乔丹的另一位重要的搭档。

罗德曼生涯平均分数只有7.3分,在进攻方面或许没有很大的作用,不过这也无法抹灭他对于公牛三连冠的重要性。

95-96年14.9次篮板 (5.6个前场篮板)! 在他的加入之下,公牛队的胜场数来到72胜,整整提高了25胜。在季后赛以107公斤去对抗150公斤的 欧尼尔 ,成功的拔除夺冠路上的最大对手。

96-97年16.7个篮板连续六年拿到篮板王的殊荣,公牛队也顺利取得二连冠。

97-98年15个篮板连续七次夺得篮板王的称号,公牛在此取得冠军,达成了两次三连冠的王朝之旅。

罗德曼并不是以得分为主的一位球员,他的作用体现在抢篮板以及防守 上,能够很好的限制对方的得分,在他坐镇的禁区也让对手难以攻城掠地,说他是 篮板痴汉、防守专家也不为过。

他异于常人的篮板能力以及对篮板的痴狂,让 乔丹 能够在外围放心的投篮,因为 罗德曼 总是能够很好的抢到篮板。

而他的球商也是非常的高,在比赛当中虽然常有出格的表现,但是在重要的比赛!罗德曼可是从没缺席过。能够将对方的主要内线惹的爆发情绪,但自己却毫不受影响 。

罗德曼被称为大虫,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当年他和乔丹做了三年的队友。2011年入选篮球名人堂,乔丹也是他的引荐人。

生涯场均7.3分,13.1篮板,1.8助攻却能被选入篮球名人堂。而且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场均5.2分的罗德曼却被称为公牛的三巨头之一,这是为什么?

篮板痴汉,我只想抢好篮板

罗德曼桀骜不驯的性格,惹是生非的行为,是很多球队主教练不愿招入门下的球员。但是,在这样张狂的外表下,他却有着对于抢篮板及其痴迷的缜密心思。

他会去研究大量的录像带,针对每一位对手怎样的去篮下卡位。他会去仔细研究长篮板的运动轨迹。

这样痴迷于抢篮板,也是当年的那支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公牛队所欠缺的。

乔丹复出,公牛队第二个三连冠;罗德曼内线的屏障作用

95年末,乔丹复出,当时的公牛仍然拥有乔丹和皮蓬的双人组合。但是,面对拥有奥尼尔这个强力内线的魔术队。

公牛队在当年止步于东部半决赛,随后的休赛期,球队引进了当时很多球队都不想要的罗德曼。当时,罗德曼当来之后,乔丹告诉罗德曼,只需要抢好篮板。后面的一切事情由他来解决。

所以,我们看到了来到公牛队之前就已经是4届篮板王,和7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的罗德曼更加尽心尽力的在内线争抢篮板。

有了这样一个篮板怪兽和护筐使者,乔丹可以在外线尽情的投篮。95-96赛季,罗德曼场均能够抢下14.9篮板,其中前场篮板多达5.6个。到了季后赛场均能够抢到13.7个篮板,前场篮板5.4个。

96-97赛季常规赛,罗德曼场均能够抢到16.1个篮板,前场篮板5.8个。

97-98赛季常规赛,罗德曼场均抢到15个篮板,场均前场篮板5.3个。

所以说,尽管公牛时期罗德曼场均只能够得到5.2分。但是,他在内线篮板和护筐方面给予了球队很大的帮助,就像现在的勇士队格林的角色一样,他们不是得分数据能够体现出来的价值。

罗德曼能在公牛被称为巨头,并不是因为他的进攻有多厉害,他的贡献是在防守端,连续3个赛季场均15个篮板。是公牛队的防守大闸。这就是罗德曼的价值所在。

球场狂人务正业助乔丹三连冠

罗德曼,篮球史上最具争议性的人物之一,在场上十分狂妄,好勇斗狠,和马龙摔跤、怒推艾弗森,抽起疯来,连裁判的头都敢顶,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球场狂人却在乔丹的面前俯首称臣。而当年乔丹在二次复出后,能够再次拿下3连冠,建立王朝。得亏有罗德曼这样一个好帮手。

牛头乔丹

篮球场上各有分工,就拿公牛队来说,头号交椅乔丹,作为当时的联盟第一人,他的任务就是负责得分,关键时刻能吸引双人包夹,把球舒舒服服地传给队友让他们轻松得分。

1994年,31岁的乔丹选择复出,还是一如既往的生猛,在复出的3个赛季里,场均29分,关键是还有场均6次篮板和6次助攻,公牛队在他的带领下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第二次建立王朝,这就是乔丹的价值所在。他好比是牛头。

牛身皮蓬

二把交椅皮蓬。作为乔丹身边的得力助手,公牛的二号得分手。在乔丹进攻受阻打不开局面的时候,皮蓬总能承担起得分的重任,皮蓬打起飘逸,非常有运动之美。并且它的技术全面,公牛二次王朝时期,场均19分,7次篮板4.6次助攻。作为皮蓬的老搭档,乔丹曾这样评价皮蓬,“当我开始进攻时,我知道皮蓬站在我身后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他在不停地锻炼着自己,不停的进步,这迫使我变得更加刻苦,最终让我成为了现在的乔丹”。从乔丹这段简短的评价当中,可以看出皮蓬是多么的优秀,以至于令篮球之神乔丹都有了危机感。皮蓬在公牛队好比牛身子。

牛尾罗德曼

最后说罗德曼,这个球场浪子,在在NBA闯荡了9年后,终于遇到了他的伯乐禅师杰克逊,和他的贵人乔丹。并在这里成就了他毕生的辉煌。在公牛的3个赛季里,他终于品尝到了总冠军的滋味。但是,有的人可能会说罗德曼就是去公牛队抱大腿的。

场均5分,这个得分的确有些寒颤。但是你可别忘了罗德曼在防守端的表现,3连冠时期他的篮板数达到了惊人的15次,这对于一个身高只有2.01的人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正是由于他在防守端出色的表现,乔丹和皮蓬才敢大胆的进攻,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投不进,篮板球也是他们的,因为有罗德曼在。罗德曼在公牛队,就好像是牛屁股。脏活累活都是他干,所以他在公牛算的上劳模,给他一个巨头的名号也是实质名归。

看图说话,乔丹夺6个总冠军只有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皮蓬),科比夺5总冠军有1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詹姆斯夺3总冠军有14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还会增加),大鸟夺3总冠军有22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魔术师夺5总冠军有20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天钩6次总冠军有2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张伯伦2总冠军有27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拉塞尔11总冠军有27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说乔丹身边都是巨头的尴尬不?别特么告诉我全明星队友不值钱哈,入选全明星的球员至少要在当年同一位置排联盟前三!

35-38岁加入公牛的罗德曼是巨头?老刺头、篮板痴汉倒是叫的蛮多的!哥看公牛比赛时根本没有公牛三巨头说法,只叫公牛的铁三角。有些人为了给现在抱团成风的⭐洗牌,硬生生的把罗德曼叫做巨头。是巨头为什么被马刺扫地出门没人要,他可是大名鼎鼎篮板王呀!?马刺有病吧。错就错在乔丹太强了,降住你罗德曼,错就错在乔丹用个人魅力感染全队各尽其责,错就错在乔丹带领队友得到了6个总冠军,所以乔丹队友个个都被马后炮们说成巨头?!然而真相让马后炮们扎心了,而且扎心得非常!

没有罗德曼,乔丹也有第一次三连冠。罗德曼成为刺头没人要,差点滚出NBA的时候,公牛给了他机会。罗德曼在公牛期间。年龄是35到38岁了。1998年总决赛,38岁的罗德曼带伤比赛,场均3分8篮板,对位的马龙25+10。哪怕是好一些的96 97,罗德曼定位就是进攻得分5分左右的超级篮板高手和防守专家。

罗德曼巅峰在活塞,他年轻的时候有2次最佳防守和2次全明星,都是在活塞取得的成绩。没有人说活塞期间的罗德曼是巨头。仅说篮板和防守,罗德曼的确是 历史 级的高手,但是那类选手到底配不配得上巨头的称谓?假如罗德曼是巨头,那么小乔丹戈贝尔等人必须也要是巨头,不然就是双标。

纵观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生涯但赛季场均最高的得分也不过11.6分,这还是在他进入联盟第二个赛季得到的,其余的赛季没有一次得分上双的,而在公牛的时候最高的赛季也仅有5.7分的场均得分。

罗德曼是在95年才加盟公牛,此时的他已经34岁了,然后身高2.01米的他在场上的作用并不是以得分为主,他本人也不以得分为快乐的源泉,而是篮板,这是一位真真正正的篮板痴汉,生涯曾经拿过0分3助28个篮板的惊人壮举,单场最高34个篮板,同时单场最高得分也是34分。

生涯场均得分仅有7.3分,篮板场均却有13.1个。真的不得不说篮板才是他想要的东西,得分什么的都是浮云。

在公牛期间他也无需承担起太多的进攻任务,有得分狂人乔帮主在场,又有二当家皮蓬辅助,自然而然不不用以得分为主要任务,加上他本人在此之前也是以篮板为主的。在公牛的三年期间跟着乔丹和皮蓬也获得过三次总冠军,单赛季最高篮板为16.1个,最低的为14.9个篮板,哪怕放到现在,都是典型的篮板王,同时罗德曼生涯也获得过七届篮板王,两次最佳防守球员,而这些都是他在2.01米身高的情况下做到的,真的不得不服,称之为巨头一点都不为过。

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有优势

自从07年凯尔特人豪赌皮尔斯、加内特、雷-阿伦三人后,联盟开始有了“三巨头”的称号,之后的联盟也开启了巨头组合夺冠的模式。同时,也有的球迷表示巨头模式早已经存在,比如公牛时代乔丹、皮蓬和罗德曼的组合,他们也是三巨头。其实在没有巨头称号之前,公牛的三人组最多只被称作“铁三角”,罗德曼之所以能够被称作巨头,还是因为他在篮板球方面的出色表现。

罗德曼并不是以得分见长的球员,贯穿他职业生涯的两大亮点第一就是怪异的性格、第二就是出色的篮板能力,94-95赛季结束后,马刺和公牛完成了交易,罗德曼正式来到公牛。球商极高的他迅速融入公牛的攻防体系并且成为了球队体系至关重要的环节,在篮板球方面他持续了篮板王的表现并且在策应方面还有相当不错的表现。

现如今的球迷对于以前球员取得的荣誉也持有怀疑态度,因为现在球星抱团的情况让联盟的风气产生了很大的改变,一些球迷为了佐证没有好的搭档无法夺冠,所以在某些方面也特别敏感,其实这反而偏离看球的乐趣。

历数NBA所有的冠军球队或取得过成功的球队,无不具有强硬和铁血的作风,而罗德曼正是给这个第二个两连冠的公牛注入强硬和铁血的血液的人。

所有经常观看NBA比赛的人都知道,季后赛特别是总决赛级别的比赛都是针锋相对,刺刀见红的战争,属于勇敢的 游戏 。有一个罗德曼这样的人在球队,会让你随时准备好战斗,绝不会因在斗志上跟对方不匹配而在比赛上吃亏。就好像别人准备跟你拼刺刀呢,你却嬉皮笑脸地拿个木剑比划来比划去,这样怎么会有胜算?

几乎每一个冠军球队都有一个这样的角色,像勇士队的格林,凯尔特人的加内特,湖人的阿泰和巴恩斯,热火的莫宁等。另外还有一个反例,这就是姚麦时期的火箭队。在阿泰加入之前,季后赛第一轮始终过不去,而在阿泰加入的第一个赛季就杀入了第二轮,且在麦迪缺战整个季后赛,姚明最后几场也因伤退出的情况下,仍然和当年的冠军球队湖人大战七场才遗憾出局。这无不说明了这种角色的巨大作用。

所以说,罗德曼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就像他在乔丹的纪录片《最后之舞》中说的,没有他公牛就不可能夺冠。客观的说,这句话并不夸张。

罗德曼是公牛第二次三连冠时期的重要功臣,我们在敬仰乔丹的同时也不应该忽略了他身边的帮手,尽管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在进攻端可能无法构成威胁,但在防守端他的作用却非常大,还有他的护框能力超强,是重要的内线支柱,这就是为什么罗德曼被看作是当年公牛三巨头之一,一个数据并不出众的篮板痴汉,是如何成为公牛的核心球员的,其实罗德曼职业生涯有太多的经典瞬间了,而且几乎都是体现在他防守端的拼搏精神。

1995年常规赛末段,乔丹宣布复出,但公牛战绩仅仅排在东部第七位置,季后赛岌岌可危,当时的乔丹已经32岁的年纪,大部分人都觉得乔丹的时代已经结束,但他复出之后的17场比赛,带领公牛打出了13胜4负,最终公牛以东部第五身份进入季后赛,面对黄蜂3-1轻取对手,这轮系列赛乔丹场均32分,穿回23号的乔丹就像是退役前一样勇猛,但在第二轮对阵东部第一的魔术,2-4输掉了比赛,尽管乔丹场均31分,但依然无法拯救球队,在赛季结束之后,大家纷纷议论乔丹已经不复当年勇了,于是乔丹整个夏天都把自己锁在了训练馆。

96赛季,公牛得到了大虫~罗德曼。公牛完成了第二场三连冠的壮举,而罗德曼功不可没,96年东部决赛,罗德曼要限制奥尼尔这个巨无霸,97年和98年总决赛,罗德曼又要在内线要对抗卡尔马龙这么的身体素质最顶尖的大前锋,但大虫并没有退缩,可能大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罗德曼和马龙在后场抱摔到前场的镜头了。其实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95年东部半决赛公牛对阵魔术的时候,由于球队内线薄弱,而当时正是内线球员崛起的年代,他们在篮板能力方面薄弱,再加上遇到奥尼尔这样的中锋,公牛很难取胜,哪怕乔丹场均砍下30+得分,而在96年东决,公牛之所以能够横扫魔术,罗德曼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抢篮板和限制奥尼尔,而他确实做到了,他不顾一切的去争抢篮板,不放过每一次可以得到球权的机会,也算是对乔丹的回报吧。

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

丹尼斯.罗德曼,坏孩子军团出身,公牛红色浪潮的三巨头,这哥们或许是NBA 历史 上最大的异类了,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他的个性,而是他的偏科。说到NBA 历史 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大多球迷的脑海一定会想到罗德曼,为啥呢?原因无他,在进攻端这哥们是个悲剧,而在篮板球上他绝对是个BUG,罗德曼生涯曾经连续7年拿到篮板王,由此可见他对篮板球有多的执着。SO,问题来了,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体重100公斤,按道理来说,罗德曼这个身高大大前锋是挺吃亏的,可是罗德曼还是能够凭借着出色的经验和劲爆的身体天赋在这个位置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显示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公分,助跑弹跳达到了102公分,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内线球员来说绝对是出差的,所以罗德曼不扣篮这事和他的身体天赋并没有什么关系。 首先还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投篮手,罗德曼生涯最高得分是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有3场比赛命中了5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问题,罗德曼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场均拿到了11.6分,这也是他生涯最高的场均得分。最低呢?则是98-99赛季的湖人时期,场均出手2次,这家伙整个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不如把力气留在抢篮板上。 生涯总篮板11954个,总得分6683分,或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对得分多出快两倍的巨星了。生涯出战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这样奇葩的数据也符合罗德曼的个性。 “如果这次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被球迷们熟知,应该是在公牛时期,他打球非常拼,尤其是在篮板球的争抢方面。罗德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从他指尖路过的篮板球,即便只有一点点机会,他也会努力起跳来点抢皮球。罗德曼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篮板痴汉,防守端卖力,进攻端威胁确实不大,一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证明。罗德曼作为一名内线球员,他职业生涯一共只有29次扣篮,却荣膺了7届篮板王。 能拿到7次篮板王,对于身高只有2米01,体重仅100公斤的罗德曼来说,确实不容易。在大个子横行的年代,如此身材娇小的罗德曼要从巨人堆里脱颖而出,成功拿到篮板球,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球意识和永不放弃的拼劲。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便是前场1打0,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会选择一个花里胡哨的扣篮来点燃全场。职业生涯一共扣篮29次,其中还有4次没扣进,他14年职业生涯的扣篮总数,还不及“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扣得数多。 身高超两米,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是87厘米和102厘米,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还是游刃有余的。然而进攻端确实不来电,但他在篮下确实是个BUG,他绝不放弃任何一个篮板球,哪怕是球即将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但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1个,试问这样的队友谁不喜欢? 说起罗德曼,我们不得不提的就是他的发型,一个可以将调色板直接染在头上的男人,他那多端诡异的发型就像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走寻常路。 如果你对罗德曼不是特别的熟悉,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91-92赛季,罗德曼场均9.8分,18.7个篮板,2.3次助攻。 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7.5分,13.8个篮板,1.6次助攻。 93-94赛季,罗德曼场均4.7分,17.3个篮板,2.3次助攻。 94-95赛季,罗德曼场均7.1分,16.8个篮板,2.0次助攻。 96-97赛季,罗德曼场均5.7分,16.1个篮板,3.1次助攻。 当我们看完上面的数据,再看罗德曼的经典语录,似乎一切就都明白了。 “如果这次的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 这就是那个张扬不羁的大虫罗德曼。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得一个奇才,虽然他没有往常我们认识得那些巨星超强得得分能力,但是他有着超强得篮板球能力,一个为了抢篮板而生的男人。人们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就凭着这一手绝活,在职业生涯硬是拿下了5座总冠军奖杯。在88-89赛季和89-90赛季为活塞夺得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97-98赛季与乔丹,皮蓬组成得三巨头,创造了公牛得三连冠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会因为一个精彩得跳投,或一个漂亮得绝杀而尖叫,作为不擅长得分得大虫罗德曼却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记住了他。身高201,体重100公斤的罗德曼,在14年得职业生涯中,连续7年斩获篮板王得称号,并有7次入选防守一阵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得“奇葩”球员,只能说是对手狠,队友爱,球迷更爱啊。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共拿下11954个篮板,位居 历史 排行榜的第23位,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得到了6693分,得分只有篮板数的一半,何况一个进球还是算两分和三分,篮板却只算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个奇葩的地方。 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按理说,他这样得身体强度和天赋,得分,扣篮应该都不是很困难,但是他14年得职业生涯,却仅仅只有29次扣篮。如果将29这个数字与他职业生涯得11954个篮板,6683得分以及911场比赛放在一起,那就会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根据数据不完全得统计,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得扣篮数肯定不止29这个数字,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德曼并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得,如果这次得起跳不是为了篮板,那么这将毫无意义。 所以最后我们只能说,不是罗德曼不可以扣更多得篮,他只是不想。 根据NBA官方数据,常规赛中,罗德曼96赛季15次扣篮,97赛季9次, 98赛季3次,99赛季1次扣篮。四个赛季总计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数据,之前在活塞并没有类似统计,因为年代久远。季后赛中96赛季2次扣篮,97赛季3次扣篮。就这些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本是就是错误的数据。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最先提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的常规赛统计,误以为是职业生涯全部扣篮,并且还记错了28个不是29个。其他人以讹传讹,不求甚解。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其他人长篇大论解释这个错误数据,确实好笑。 是谁告诉你的只有29次?他虽然得分少但大部分得分都是篮下得分,还真有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你问题,哈哈 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得分了,乔丹,皮蓬,库科奇等得分点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篮板,其他的什么的随意,开心就好,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头发。撩下麦当娜。 因为人家专心干一件事,又不是非要全能?前场篮板抢了扣一个多简单啊,但没必要,小抛投一个,轻轻打板一个,体力留着防守多好啊 绝对不止29次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

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 历史 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 历史 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先说一个“冷知识”: 仅从数据上来看,进入联盟之前的罗德曼得分能力比乔丹还强…但客观的说到了生涯后期特别是公牛时期,罗德曼就是个“吃饼都吃不好”的球员。 先来看看罗德曼的大学表现: 单就这样看,罗德曼大学时期绝对是个超级得分手吧?乔丹(大学)生涯最高赛季场均得分也才20分而已…但就像开头说的,【仅从数据上来看】而已,因为他参加的是NAIA联赛而不是NCAA。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也就是因为大学时期那令人眼前一亮的进攻能力,查克-戴利注意到这位身高只有198cm的矮子大前锋(实际上还没198)。 老帅当初是觉得罗德曼的跑动意识、战术领悟能力、对比赛的阅读能力、空切意识、上篮能力非常好,并且他还有非常出色的传球视野,戴利就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刚开始是希望罗德曼朝着球队第二组织核心方向发展,想要将他培养成另外一个攻防兼备、有组织能力的“三号位乔-杜马斯”(戴利刚开始让他打3)。而禅师也说过罗德曼的传球视野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是顶级的,也因此才让他加入到自己的三角进攻体系中来。嗯,我觉得相比于得分,他最被低估的应该是组织能力,别看生涯场均1.8次助攻,实际上长传、高位策应、行进间捕捉队友能力等传球技术非常出色。 所以从大学到NBA生涯第二个赛季结束之前罗德曼进攻能力(进攻可不仅仅是得分,还包括了组织、串联)绝对是被严重低估了的,因为他的拼抢篮板能力一流、二次进攻得分效率极高,有一定的投射能力(但是射程不够),空切上篮意识更是一流,还拥有“弱化版格林”的组织串联能力,在活塞生涯命中率达到了53.9%,四号位球员里这已经算是非常顶级的效率了,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乱战高手”。 (上面的动图只是想告诉你罗德曼早期有面框能力,经常持球单突大个子防守人,不要在意“膝盖进球”…) 不过这都只是早期…到了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的得分欲望急剧下降、进攻端的战术需求降低,并由于几个赛季没有去打磨自己的得分技术,到后期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实际上基本丧失了! 以前罗德曼拼抢到进攻篮板以后都是自己上,可那赛季开始抢到篮板就先找队友;以前戴利有专门设计安排罗德曼的空切战术,可那赛季开始取消了,就让他专心篮板和防守;以前他自己也经常利用脚步面框突高个子防守人或者拉到肘区位置中投,可那赛季开始基本上看不到。他主要的得分来源就剩下点板后的补篮、快攻、罚球… 如此几个赛季下来,到公牛时期命中率只有45%出头、场均不到5次出手,即便蓝领也不至于这样吧? 甚至我都感觉他有点“忘了”怎样才能将皮球放进篮筐,连点板补篮都费劲,出现空切机会喂饼他也能给你“吐”出来… 不过还好他的组织、战术跑位能力没有丧失,在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挡拆质量也越来越高,除了篮板保护能力以外在公牛王朝的进攻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其实是很出色的,哪怕你理解的“进攻能力”仅限于得分也是如此。因为除了背身差点,其他的如面框、接球投、挡拆、空切、补篮、转换等得分技能都有, 但这仅限于早期、仅限于91~92赛季之前 ,到了92年以后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因为战术需求的削减,因为自己开始不太喜欢进攻,慢慢地他就丧失了得分能力,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在【纯得分方面】都可以算是“副作用”了,你喂饼给他还不如乔丹、皮蓬中距离来得靠谱呢…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 “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 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 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 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 丹尼斯·罗德曼 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 “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 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 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 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 “禅师”菲尔·杰克逊 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 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 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 “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 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 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 “最不开心”的两年 ,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 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 社会 ,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罗德曼绝对是NBA偏科最严重的球员,野鸡大学毕业没球打,去机场当保安,25岁才正式进入NBA,0分28篮板,还有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这些数据都是罗德曼创下的。 有一个观点是“公牛时期球队进攻有乔丹,不需要罗德曼得分”说以罗德曼得分少, 其实他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他的进攻能力没有被低估, 但却有种“得分的事我不懂你也别想懂”的气魄,这让他的防守侵略性很强, 毕竟两届最佳防守球员、7届防守一阵、7次篮板王…… 14年职业生涯,5支球队,从25岁到39岁,场均7.3分,13.1个篮板,只有一个赛季得分上双,他是为数不多场均篮板比场均得分还高的球员,另一个可能是大本。场均出手5.8次,投篮命中率52.1%对内线而言也不低。 他的职业生涯高光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底特律阶段,另一个是公牛阶段,底特律“乖孩子军团”,直到90年顶替马洪出现在球队首发大前锋的位置,直到1993年离开,成为了NBA首屈一指的篮板王。但他的得分其实也不错成为首发的三年他的场均得分接近9分,主要靠二次进攻与空位投篮。 罗德曼真实的进攻能力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 卡佩拉还可以吃饼,毕竟球队内线需要他得分,但罗德曼做的是把掉了的饼捡起来重新喂给其他人,卡佩拉在火箭的吃饼得分肯定也是德安东尼设计过战术的, 换句话说卡佩拉是进攻重要的一环,而罗德曼完全看天得分,作为公牛的进攻体系,他其实参与的就是保护篮板。 作为公牛三巨头之一,三连冠时期罗德曼的作用就是抢篮板和恶心对手,他像是乔丹的御用保镖,保证飞人在对方内线的安全。 关于进攻他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进攻能力强,得益于强大的篮板球能力,如果在后场抢到篮板他可以是快攻的发起者直接长传找乔丹,也可以传球推进到中圈附近然后把球交给乔丹。得到前场篮板,罗德曼打得很聪明,他甚至可以作为三角进攻的一个中轴, 在芝加哥的三年是他职业生涯助攻新高,他要么去佯装打单然后找皮蓬与乔丹,要么看准机会抢下篮板直接进攻得分。二次进攻是他比较主要的得分机会,在阵地战时因为没有单打能力,无论身高还是体重其实对比当时的大前锋都不占优势,同时技术也还欠缺,他很少能一对一拉开单打,那是乔丹的活。 乔丹曾说罗德曼会研究每场比赛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姿势,与篮板落点,让他能精准判断落点,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主要负责篮板,其次是助攻,他进攻端尽量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合适的得分机会,除了二次进攻,他的切入与快攻也都还可以。 罗德曼基本没有自主得分能力,要他像奥尼尔靠着身体硬凿,像马龙一样成为进攻核心,像坎普一样飞天遁地基本不可能,本身他的价值也不再得分上,得分是他在防守和篮板上附加的功能,你不能指望他很好用,但在关键时刻他没掉过链子。 在公牛队拿到三连冠时期,人们想到的都是乔丹以及皮蓬,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的发挥也是非常关键,那就是罗德曼。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一般,但是他在防守端为公牛队保驾护航。在公牛后三个冠军中,罗德曼就充当了一个合格的蓝领球员。在球场上尽心尽力的抢篮板。那么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相对于他的防守来讲,能力到底如何呢? 我们通过数据能够看到,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拿下了7.3分,投篮命中率为52.1%,三分命中率为23.1%。他在底特律效力了7个赛季,在新秀赛季的时候场均只有6.5分,但是在之后的6年当中,场均得分都超过了10分。在活塞的7个赛季罗德曼场均可以拿下8.8分,投篮命中率为55.8%,由此可见他的效率还是颇高的,但是缺乏进攻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着篮下吃饼或者是二次进攻得分。 而到公牛队的时候罗德曼因为已经36岁了,所以在进攻端无法帮助球队太多,加上球队有着乔丹以及皮蓬这两个得分高手,罗德曼只需要防守就可以了。在公牛队的三个赛季中,罗德曼场均5.2分,命中率只有47.3%,当时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切入以及快攻。因为强大的篮板能力,他能够多次完成二次进攻,帮助球队涨分。 不过总的来说,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并不出众,他缺少自主制造机会的能力。不过充当一名蓝领还是合格的,毕竟罗德曼带给大家的印象都是防守凶悍,正所谓得防守者得天下。正是罗德曼的防守,公牛队才拥有三连冠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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